大量养狗要注意哪些问题?
目前,农村散养狗数量大增,有的用来守院护院,有的作为宠物饲养,但部分狗患不能忽视,主要有挑起恶性狗狗斗殴,危害家禽和其他小动物的正常生存,威胁人们的健康等。
一、犬类的防治管理,一定要在乡、镇政府与兽医部门的指导下进行,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。
二、饲养的犬类必须栓(圈)养,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其他动物的正常生存。
三、饲养的犬类必须每年进行两次以上预防注射,注射率必须达到100%,注射所用疫苗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合格生物制品,严格按照兽医防疫操作规程进行。
四、从事犬类交易与宰杀的单位与个人,必须在乡、镇人民政府与兽医部门制定的场所内进行。禁止在城市建成区进行犬类交易屠宰。
五、犬类死亡后,畜主必须做好无害化处理,严禁出售、隐藏、剥皮和随意丢弃,由乡、镇政府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