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塔福能吃吗?
从历史角度来看,法斗的确是一种工作犬。在十八世纪法国贵族中流行养狗斗鸡等消遣方式时,一种短鼻子的狗出现了。人们发现这种犬种很适合用鼻子和嘴去攻击猎物(当然也就适合格斗了)。在这种犬种的基础上,法国繁殖者进行培育,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所说的法斗。
1752年,法国殖民地新奥尔良举行首次斗牛比赛,参赛的一公一母两只小狗都是法式小鼻子犬。 后来到了十九世纪末期,英国人开始在犬展上展示法国斗牛犬并带往美国饲养。而直到二十世纪60年代,法斗才逐渐发展为观赏犬在美国普及起来。
所以从这个角度看,斯塔福的确是法斗的“近亲”。 但这里就要提出问题了——你为什么要吃你的“亲戚”? 就我个人而言,我是非常讨厌吃“杂食犬”的.....
因为狗虽然是哺乳动物但是其消化道内的细菌群是偏人类的(否则无法消化人类摄入的食物)。而狼却是纯肉食动物的,其消化道内细菌群的构成更适合肉类食物。这就使得杂食犬对于人类食物的适应力很强,而相对于纯肉食类的犬科动物来说更容易致病。
最后我想说的是,如果你真的很爱很爱你的法斗朋友,那么请你不要伤害它!